图书遗失后请尽快到图书馆借阅台办理遗失赔偿手续。遗失图书若有超期,图书管理系统仍按每日0.1元/每册自动结算逾期使用费。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来赔还:(1)赔书:读者自行购买相同版本和ISBN号的新书,办理赔还手续。(2)赔款:读者遗失图书一般按原书价3-5倍赔偿,出版年限在10年以上或成套(丛)书按原书价6-20倍赔偿。若赔款后读者找回原书,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,但从赔款之日起计算逾期使用费。